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针纺织品销售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